1、怀孕期间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吗
在女人怀胎期间,男方原则上是没办法提起离婚纠纷诉求的,但在特定的状况下,比如女方主动提起或有关司法机构认定确实需要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时,则不在此限。在大部分状况下,法院会充分考虑到孕妇在孕期所处的特殊环境,审慎地处置离婚案件,从而确保女方及其腹中胎儿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怀孕期间离婚将来孩子归哪个继承
当女人处于孕期而面临离婚情况时,关于孩子诞生之后的抚养权问题,法律一般倾向于将这一责任赋予女方。这主如果因为在适龄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母乳喂养对于其身心健康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在这一阶段的婴儿应由哺乳的妈妈来抚养和照顾。然而,若女方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对子女成长发育有害的情形,如患有紧急疾病或者有明显的虐待子女现象,那样男士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同样可以依法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哪个抚养
一般情况下,孕妇配偶是没办法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申请的,唯有孕妇本人或人民法院认定确有必要受理该申请时才可例外。若双方最后走向离婚,那样子女的抚养权将主要交由孕妇所有。这是因为孕妇在孕期、产后一年以内与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内,其配偶是不被允许提出离婚申请的,因此这期间内的离婚案件总是都是出于孕妇个人的意愿。在这个特殊的阶段,孕妇相较于男士而言,可以更好地承担起对孩子的照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诉讼,但女方提出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女方在孕期的特殊状况,小心处置离婚案件,以保障女方和胎儿的合法权益。